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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包僻罪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7:30:31    

包僻罪,即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这种行为旨在妨害国家追究犯罪和司法秩序。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提供隐藏处所或财物:

为犯罪的人提供房屋、车辆、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或者提供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其他可以用于隐藏的处所和财物。

帮助逃匿:

除了提供隐藏处所和财物外,还包括向犯罪的人通报侦查或追捕的动静,提供化装的用具等,以帮助其逃避司法机关的追捕。

作假证明包庇:

包括故意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以证明犯罪的人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或者犯罪的人所实施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的人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等。

冒充犯罪人:

在司法机关追捕过程中,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冒充犯罪的人向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原犯罪人的行为,也应认定为包庇罪。

包庇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客体要件: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客观要件: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包括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逃匿和作假证明等。

主体要件: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犯窝藏、包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议:在司法实践中,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准确认定窝藏、包庇罪,以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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