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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单位接受档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2:19:01    

档案接收单位主要包括:

1. 综合档案馆:接收本级各类组织机构(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和临时机构的档案。

2. 人才中心:负责接收和管理未就业大学毕业生的档案,以及提供人事档案相关服务。

3. 教育局:可能接收与教育相关的档案。

4. 国有企业、政府、学校:通常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可以保管人事档案。

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包括档案的接收和管理。

6. 机关事业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可以接收档案。

7. 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具有相关服务资质的机构: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接收人事档案。

8. 外企和合资企业:通常无法直接接收个人档案,需将档案托管到人才市场。

请注意,档案的接收和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和政策,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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