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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人员都有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23:52:09    

在押人员通常享有一系列权利,这些权利旨在保障他们的基本人权和法律权益。具体权利包括:

政治权利

选举权:凡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享有选举权,被依法剥夺其政治权利和行为不能自理的人除外。

被选举权:虽然《选举法》将嫌疑犯罪的人员和正在服刑的罪犯排除在被选举之列,但看守所在押人员中不乏有通过进一步侦察后被无罪释放的情况,这部分人员依然享有被选举权。

诉讼权利

侦查讯问时的权利:犯罪嫌疑人有权保持沉默,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同时有权获得法律规定的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咨询。

辩护权:在押人员有权聘请律师进行辩护,保障其在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

人身权利

人身自由权:虽然被剥夺,但在押人员仍享有一定程度的人身自由,如接受探访、进行适当的活动等。

健康保障权:在押人员有权获得免费健康体检、定期消毒、定期问诊、抽血化验、测血压、发放日常所需药物等医疗保障服务。

民事权利

财产权:在押人员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非法使用。

通信权:在押人员有权与家人和律师进行通信,但通信内容可能受到一定限制。

其他权利

教育权:在押人员有权接受政治、文化、技术教育,以改善其素质和技能。

申诉权:在押人员若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看守所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上述权利在押人员通常可以享有,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具体权利内容和限制条件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看守所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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