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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一名“移动”用户欲降低资费,竟被要求签20年合约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16 12:43:00    

5月13日,沧州市民张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称,他在办理中国移动套餐降费业务时,被要求签订长达20年的合约,尽管多次联系运营商,问题至今仍未得到解决。

张先生告诉记者,2011年,他在沧州市区浮阳大道附近一家移动营业厅办理了尾号为8111的手机卡。“2020年我把套餐资费改成了每月128元,但今年3月由于业务量减少,通话需求下降,我就想降低套餐资费。营业厅却以‘号码属于优质号码,有最低消费限制’为由,拒绝了我的申请。”

随后,张先生拨打了中国移动客服电话进行投诉。几天后,该营业厅工作人员给出回复。张先生称:“工作人员说只能给我办理58元最低消费套餐,但需要签订20年的合约。在合约期内,用户不得降低资费、携号转网或注销号码,若违约则需支付合约期总费用的三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后来我又打了几次10086反映这个问题,最终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是只有这一种套餐变更方案。”张先生对此十分不满。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的徐振西律师。徐振西表示:“如果消费者在办理‘优质号’时,与运营商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低消’条款,且运营商已明确告知消费者相关内容,消费者自愿签署合同,那么在合同有效期内,消费者应依约履行。”

“如果运营商存在以欺诈、胁迫等手段强制消费者接受‘低消’条款,或者‘低消’条款存在显失公平等情形,那么该条款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如果运营商过度抬高‘优质号’‘低消’标准,远超市场合理水平,或者存在不合理的限制条件,也会损害消费者权益。”徐振西说。

徐振西建议,如果消费者认为运营商的“优质号”规定不合理或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可以向运营商进行投诉,也可向工信部等相关部门反映,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沧州晚报 记者 苏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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