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依法平等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7 08:24:00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明确提出,要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体现了省委、省政府一以贯之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鲜明态度。

权益保护到位,企业才能安心经营、放手发展。现实中,一些地方执法不够规范,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选择性执法、粗暴执法等现象。为打通此类卡点堵点,过去一年,我省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清理,推行“轻微免罚”“首违不罚”,以一系列“组合拳”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上周,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注入了更为坚实的信心与底气。我们要以此为契机,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整治问题是基础。奔着问题去,更要奔着解决问题去。坚持问题导向,从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才能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要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紧盯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滥用职权、执法不作为等重点问题,进行深入排查、系统整治,推动执法更加规范公正。

优化监管是关键。涉企执法,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既维护法律原则,又呵护经营主体的积极性。要优化企业监管检查,规范设立“企业安静期”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事前报备制度,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要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等联合检查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

公正司法是保障。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多元,对司法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简单机械办案,让企业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充分发挥好省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等服务平台作用,切实加强诉前调解,尽量减少诉讼对企业的不利影响,坚决避免“办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

良法善治,重在落实。规范涉企执法行为,须抓常抓细抓长。以法治之“优”解民企之“忧”,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敢作善为、善作善成,就能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万仁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