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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驳回法院立案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9 21:35:35    

驳回法院立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具体情形包括:

主体不适格

原告不具备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如以已被注销的公司名义起诉或以已死亡的公民名义起诉等。

被告不明确

原告在起诉时未指明具体的被告,或被告名称、住址错误且原告不撤诉或无法更改补充。

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起诉状中未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或诉讼请求不明确,缺乏必要的事实和理由支持。

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

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如涉及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

重复起诉

原告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起诉讼,且前诉已生效裁判或调解书所羁束。

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

原告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次提起诉讼。

其他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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