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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合同怎么鉴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7:48:37    

劳动合同的鉴定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

当事人申请

劳动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双方应亲自向劳动合同鉴证机关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

用人单位可以委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如劳资处、科长或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申请,但必须出具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

申请人应向鉴证机关提供以下材料:

劳动合同书及其副本;

营业执照或副本;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

被招用工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被招用人员的学历证明、体检证明和《劳动手册》;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鉴证机关审核

鉴证机关的鉴证人员按照法定的鉴证内容,对当事人提供的劳动合同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鉴证人员对提供的材料认为不完备或有疑义时,应要求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或向有关单位核实。

鉴证人员有权就劳动合同内容的有关问题询问双方当事人。

对于内容不合法、不真实的劳动合同,鉴证人员应立即向当事人提出纠正。

当事人如对鉴证人员的处理认为有不当之处,可以向鉴证人员所在的劳动行政机关申诉,要求作出处理。

劳动合同鉴证申请人应按有关规定向鉴证机关交付鉴证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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