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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是先安置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8 07:35:00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通常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而不是“先安置后拆迁”。这一原则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明确规定。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先修建安置房再拆迁的做法存在多个实际和操作上的困难:

土地供应问题

安置房的建设同样需要土地,如果原地回迁,原址未拆,则无法进行回迁建房。

规划和资金问题

安置房的修建需要先进行规划,规划未确定则无法施工。此外,修建安置房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拆迁本身已经耗费巨资,再投入资金建设安置房会面临较大压力。

时间周期长

开发项目从考察立项到动工建设需要2~3年时间,这段时间仅够建设安置楼,无法确定何时能够搬迁入住。此外,这段时间内拆迁和开发项目的进度、招商等因素都存在不确定性。

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安置房建成后,尽管质量无问题,但动员搬迁时可能会遇到一些居民不愿意搬迁的情况,以各种理由拖延搬迁,增加拆迁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

政府资金和库存现房供应问题

政府并没有足够的库存现房供应拆迁户选取,同时开发商也不会大量建设廉价的安置房,因为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利润空间不同。

法律和政策执行问题

虽然法律规定了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这一原则难以严格执行。

综上所述,先修建安置房再拆迁的做法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困难,包括土地供应、规划和资金、时间周期、社会矛盾、政府资金和库存现房供应以及法律和政策执行等问题。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区的拆迁工作通常采用期房安置的方式,即先拆迁后安置,以降低执行难度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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