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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失信被执行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6:19:31    

失信执行人,也称为失信被执行人,是指 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具体情形包括:

拒不履行义务:

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判决或裁定,但拒绝履行。

妨碍执行:

使用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或抗拒法院执行工作。

规避执行:

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规避法院执行。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或单位的财产情况。

违反限制消费令:

违反法院对其消费行为的限制。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在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协议内容。

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将被录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统一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在很多方面将受到限制,如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和高铁、限制担任企业高管等。此外,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记录将对其未来的生活和工作产生严重影响。

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信息录入后,并不会自动解除。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通常包括:

1. 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 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

3. 申请并通过法院的信用修复程序。

综上所述,失信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上述法定情形的被执行人,其信息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受到多方面的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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