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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伤怎么考核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6:55:18    

教师在工伤期间的考核主要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以及学校内部的规章制度来进行。以下是具体的考核标准:

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病假2个月以下,工资和津贴全额计发。

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工资按90%计发,绩效按50%计发。

病假超过6个月,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工资按70%计发,绩效停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按80%计发,绩效停发。

工伤期间的绩效计算

教师在工伤治疗期间,通常应享有停工留薪的待遇,即工资和津贴保持不变。

绩效工资的核算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工伤状况、学校内部规章制度、教学成果、课时数量、工作年限、职称等。

若绩效评估主要依据教学成果和课时数量等方面的工作表现,由于工伤导致无法充分发挥劳动能力,可能会对绩效工资产生不利影响。

若绩效评估还包括其他固定的要素,例如工作年限和职称等,这部分内容将不会受到工伤的影响。

建议

学校应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学校应明确工伤期间教师的工资待遇和绩效计算方法,确保教师在工伤期间能够享有应有的权益。

公平透明地执行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学校应公平、透明地执行相关规定,避免因主观因素导致教师权益受损。

关注教师实际贡献:在绩效评估时,除了考虑工作年限和职称等固定因素外,还应充分考虑教师在工伤前的实际工作表现和贡献,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

这些规定和原则旨在保障教师在工伤期间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安心治疗和休养,同时维护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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