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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金科及重庆金科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12 10:52:00    

金科股份司法重整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正式进入执行环节。

5月11日晚间,金科股份(*ST金科000656)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重整计划》均已获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及重庆金科分别于5月10日和11日,先后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相关《重整计划》,并相应终止有关重整程序。

金科股份表示,法院裁定批准后,公司及重庆金科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重整完成将撤销*ST

根据公告,法院认为,重整计划整体能够以债务人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为依托,以投资人注入优质资源为保障,以债权人清偿利益保护为原则,有效兼顾、平衡了各方利益,能够发挥重整的拯救作用,具备可行性。

一是债权人层面,重整计划草案能够获得各表决组高票通过,表明其符合绝大多数债权人的核心利益诉求,具备完善的利益平衡机制,充分体现其公平性与可接受性。

二是投资人层面,在“优质民营资本+央企AMC+地方国资”的强势投资人组合带领下,未来,新金科有希望成功打造为以提升盈利能力、资产价值和流动性为核心,聚焦强盈利能力和高投资回报的不动产综合运营商。

三是债务人层面,作为大型上市房企,整个重整期间,金科股份始终保持企业基本面稳定,积极推进包括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在内的各项重整工作,积极响应“保交房、稳民生”的政策导向,努力保障生产经营,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与经济秩序发展。

根据重整计划安排,本次重整中,偿债资源主要为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票所支付的现金投资款、转增股票、设立信托后信托受益权。截至目前,投资人已经足额缴纳第一期履约保证金。从管理人对投资人的调查情况判断,投资人能够如期投入资金的可能性较大。

关于管理人的监督期限问题,重整计划的监督期限为8年,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计算。

金科股份表示,若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将会对公司2025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

此外,如重整顺利完成,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与重整事项相关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ST)。

规上民营房企尚属首家

本次重整中,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重整涉及的债务规模达1470亿元,债权人数量超8400家,不仅是房地产行业迄今最大的重整案,也是重庆市有史以来最大的重整案。

2024年2月,金科股份正式向法院申请重整。两个月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其重整申请。

2024年11月,重整投资人敲定:上海品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北京天娇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中选为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的投资人。随后,又引入中国长城资产、四川发展证券基金等产业投资人,并与20余家财务投资人签约,合计注资26.28亿元。

今年1月,《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草案》出炉。3月31日,金科股份公告称,《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草案)》获得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有财产担保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表决通过,但子公司重庆金科普通债权组因“金融机构内部流程未走完”暂未通过,债务人将与普通债权组债权人进行协商,表决时间延长至2025年5月10日。

5月11日,结果公布:重庆金科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司法重整计划。

同时,重庆市五中院裁定批准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的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记者了解到,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裁定通过之前,全国规模以上民营房企还没有一家完成司法重整。

上游新闻记者 刘勇 实习生 许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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