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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布|在广州怎么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收藏-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版>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13 10:24:00    

广州市级 & 广东省级

如何做劳动能力鉴定

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医院)是全国首家集临床、康复、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康复机构,是部省共建的"全国工伤康复综合基地”、首批区域性工伤康复示范平台、华南地区首家三级康复医院、全国康复研究基地华南中心,在国内率先通过CARF国际最高级别权威认证,在业界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


在履行医疗、康复、教学、科研等社会职责的基础上,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医院)还提供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的现场鉴定服务工作。


为做好现场鉴定服务工作,现将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

(一)服务事项

1.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申请

2.(15日内)劳动能力鉴定复查申请

3.(1年后)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4.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

5. 工伤复发确认申请

6. 工伤康复确认申请(医疗康复、职业康复)

7.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更换)确认申请

8.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更换)复查申请

9.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10. 非法用工单位伤残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11.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12. 见义勇为人员劳动能力鉴定


(二)服务人群

行政机关、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可以通过实体服务窗口、网上邮寄申请等方式向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

各鉴定办理点地址详见“广东政务服务网”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事项办事指南。

其中,市本级办理点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梅东路28号一楼。

申请时需提供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

2.工伤职工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四)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职工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确认)业务时,申请人不需要缴纳申请费用。

工伤职工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办理初次鉴定和确认类业务时,申请人需要缴纳费用390元/人·次;办理复查、复查鉴定业务时,申请人需要缴纳费用350元/人·次。

办理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非法用工单位伤残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人需要缴纳费用390元/人·次。


(五)现场鉴定

被鉴定人需按照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现场鉴定通知书(或者收到的短信通知)要求参加现场鉴定。

其中,现场鉴定地点在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医院)的,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8号


二、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或)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一)服务事项

1.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再次鉴定

2.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再次鉴定


(二)服务人群

行政机关、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可以通过现场办理或者邮寄申请等方式向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教育路88号)提出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表(原件1份);

2.被鉴定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在同一张A4纸);

3.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1份);

4.市级鉴定结论书(复印件1份);

5.市级鉴定结论书的签收证明(复印件1份,用于证明申请人是在15日内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参保证明(包含受伤当月的缴费记录即可。未参保职工不需要提交参保证明)。


(四)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职工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办理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业务时,申请人不需要缴费申请费用。

工伤职工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办理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业务时,申请人需要缴纳费用350元/人·次。


(五)现场鉴定

被鉴定人需按照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现场鉴定通知书(或者收到的短信通知)要求参加现场鉴定。

其中,现场鉴定地点在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医院)的,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8号。


来源: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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