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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社保怎么产检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4:37:20    

在东莞进行社保产检的流程如下:

办理生育登记

首先,怀孕的参保人需要按照计生部门的规定办理生育登记手续,并且确保生育登记信息已经传输至社保部门。

选择定点医院

怀孕参保人需要在市内选择一家医院作为生育的定点医院,并办理生育就医确认手续,确认手续生效后,即可在该医院进行产检或分娩住院。

现场报销手续

参保人在已确认的市内定点医院进行产检或分娩住院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东莞市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

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住院的还需要填写“参保人住院登记信息确认书”

通过社保卡在医院办理现场结算报销,产前检查现场报销需要提供检查单与社保卡等身份证明材料;分娩住院现场报销需要提供出院诊断证明书、参保人住院登记信息确认书、自费项目签字单、出院通知书、社保卡等身份证明材料。

报销项目

东莞社保的产检报销项目包括多次检查,具体项目如下:

第一次检查: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

第二次检查:(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第三次检查:(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第四次检查:(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五次检查:(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六次检查:(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第七次检查:(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检查:(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九次检查:(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十次检查:(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十一次检查:(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

第十二次检查:(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建议:

参保人应提前了解并确认好生育定点医院,确保所有相关材料准备齐全,以便顺利完成现场结算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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