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无过错责任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8:26:30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使行为人没有过错,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以下是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情形:

监护人的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的责任: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的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个人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一方的责任: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生产者的缺陷产品无过错责任: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无过错责任:

因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高度危险责任的一般情形: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医疗机构违反告知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承担无过错责任

因医疗产品致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与产品提供者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的,为无过错责任

这些情形通常在《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并且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