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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会离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7:1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一方在婚姻期间与第三者建立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一方对另一方或家庭成员实施身体或心理上的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一方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且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存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一方存在上述情况,且难以治愈。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双方婚前了解不足,婚后未能建立稳定的感情基础。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一方患有精神病,且婚后未能治愈。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一方存在欺诈行为,骗取婚姻登记。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双方登记结婚后未共同生活,且无和好可能。

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婚姻由第三方包办或买卖,或婚后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

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一方存在通奸或非法同居行为,且无悔改表现。

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一方因犯罪被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

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且经公告查找无下落。

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一方或双方受到另一方的虐待或遗弃,且经教育不改。

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

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存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这些情形涵盖了多种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和判决。在实际操作中,举证责任通常由提出离婚诉讼的一方承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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