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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记载事项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8:16:31    

票据记载事项一般分为以下几类:

绝对记载事项

票据种类的记载(如汇票、本票、支票)。

票据金额的记载,且金额必须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

票据收款人的记载。

年月日的记载,即出票日期。

出票人的签章。

相对记载事项

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

付款地和出票地。

承兑日期、保证日期等。

任意记载事项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指定预备付款人、利息及利率、免除担保承兑责任等。

不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的记载事项

除了上述必须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外,票据上还可以记载其他一些事项,但这些事项不具有票据效力。

这些记载事项是票据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欠缺任何一项都可能导致票据无效。因此,在票据的制作和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票据法的规定进行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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