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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免起诉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1:42:01    

免于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或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应当免除刑罚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决定。具体依据如下:

《刑法》第37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1979年《刑事诉讼法》第101条:

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免予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相关条款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免于起诉的前提是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应当免除刑罚。

总结来说,免于起诉意味着虽然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但由于其犯罪情节轻微或其他特定原因,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应当免除刑罚,从而决定不予起诉。这体现了法律的宽严相济原则,旨在保障司法公正的同时,也给予犯罪嫌疑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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