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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怎么撤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3:37:42    

民事撤案的具体程序如下:

申请时间:

原告可以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宣判之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

撤诉的自愿性:

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撤诉的合法性:

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

裁定程序:

撤案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不论是否准许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

按撤诉处理:

如果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法院可以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这被称为“按撤诉处理”。

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视为撤诉:

如果原告或者上诉人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即视为撤诉;并且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总结:

民事撤案需要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且必须符合自愿、合法等条件。法院将依法对撤诉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裁定。如果撤诉申请被准许,则案件审理终结;如果不符合条件,则案件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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