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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包干方式包括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2:29:31    

建筑包干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总承包

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D-B):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设计—采购总承包(E-P):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采购,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采购—施工总承包(P-C):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采购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独立承包

独立承包方式:发包人(业主)并不将建设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发包给某一承包人,而是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就自己负责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各自独立对发包人负责。对于一些工程较大的项目,发包人可能分别与几个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若干份独立的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各承包人各自独立完成承包工作。

联合承包

联合承包: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挂靠承包

挂靠承包:单位或个人以赢利为目的,以某一工程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的行为。

分承包

分承包:简称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项工程或某种专业工程,在现场上由总包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包负责。

直接承包

直接承包:在同一工程项目上,不同的承包单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

这些承包方式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的工程类型和需求。在选择承包方式时,业主和承包商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预算、工期和质量要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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