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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怎么审批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8:16:59    

农村宅基地的审批流程如下:

农户提出书面申请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公示

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级组织审查。

村级组织材料审核

村级组织重点审核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审查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涉及林业、水利、电力等部门的要及时征求意见。

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由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并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县级政府备案

乡镇要建立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台账,有关资料归档留存,并及时将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备案。

实地审查

乡镇政府要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等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

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

宅基地批准后,乡镇政府组织实地丈量,并将宅基地批放到场。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积极配合村委会和乡镇政府的审查工作,及时回应相关部门的询问和公示反馈。

如遇到审批中的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审批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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