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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穿什么制服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7:16:31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行法律职务或在公共场合从事公务活动时应当穿着审判制服,佩戴法徽。审判制服包括夏服(含短袖、长袖)、春秋服、冬服、防寒服、法袍及制服配饰等。在穿着审判制服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夏服

浅月白色短袖衬衣配夏裤(裙),上衣外穿,佩戴小法徽,不系审判专用制式领带。

春秋服和冬服

上身内穿白色长袖衬衣,系审判专用制式领带,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腰内。领带下沿应与皮带扣位置大致相当。

法袍

法官在审判法庭开庭审判案件、出席法官任命或者授予法官等级仪式时应穿着法袍。在出席重大外事活动、重大法律纪念、庆典活动时也可以穿着法袍。

法徽佩戴

佩戴法徽仅限于审判制服,不得在其他服装上佩戴。开庭审判时必须佩戴法徽,其他因工作需要的场合亦应佩戴法徽。法徽佩戴位置根据服装种类有所不同。

其他注意事项

穿着审判制服时,不得披衣、敞胸露怀、趿鞋、挽袖、卷裤腿和外露长袖衬衣下摆。

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彩发,不得留怪异发型。男性人员不得留长发(发长侧面不过上耳沿,后面不过衣领)、蓍胡须,非特殊原因不得剃光头;女性人员留长发者不得披散发,不得染指甲、化浓妆,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首饰。

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或者其他饰物。

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不得穿着审判制服从事与法院工作性质和工作人员品行不符的活动。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履行法律职务时展现出统一、规范、庄重的形象,维护法治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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