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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病医保怎么报销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7:38:06    

厦门大病医保的报销流程如下:

准备报销材料

住院费用结算单

出院诊断证明

收据原件

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

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如有急诊)

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提交报销申请

办理人携带上述材料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提交报销申请。

审核与结算

医保中心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当日完成审核、结算和支付工作。

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报销材料进行复审,并计算医保待遇,最终确认无误后提交财务支付。

领取报销单

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报销比例及限额

职工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个人自付费用1万元。

个人自付费用在1万元至10万元(含)的部分,支付比例为75%;10万元至20万元(含)的部分,支付比例为85%;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支付比例为95%。

一个医保年度内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10万元。

居民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个人自付费用3万元。

个人自付费用在3万元至10万元(含)的部分,支付比例为60%;10万元至20万元(含)的部分,支付比例为70%;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支付比例为80%。

一个医保年度内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注意事项

报销材料应在医保年度结束后的9月30日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报销时限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跨医保年度住院费用需在该医保年度的6月30日前预结。

通过以上流程和注意事项,市民可以顺利完成厦门大病医保的报销申请。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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