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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蕴是什么(中国佛教哲学专栏:五蕴)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1-13 09:53:14    

五蕴 梵文Pañcaskandha的意译,亦译“五众”、“五阴”。佛教用语。“三科”之一。“蕴”,梵文Skandha的意译,意谓积聚、类别。《俱舍论》卷一:“诸有为法和合聚义是蕴义。”是对一切有为法作的分类,共计有五:(1)“色蕴”:“诸所有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劣若胜,若远若近,如是一切略为一聚,说名色蕴”;(2)“受蕴”:即把“诸所有受”“略为一聚”;(3)“想蕴”;(4)“行蕴”;(5)“识蕴”:是把想、行、识“略为一聚”。此五蕴作为对一切有为法的概括,狭义为现实人的代称,广义指物质世界(色蕴)和精神世界(馀四蕴)的总和,是佛教全部教义分析研究的基本对象。对五蕴的解释,为各派确立自己思想体系的重要依据。小乘多数派别通过分析“五蕴”得出“人无我”的结论,认为“人我”是“五蕴”的暂时和合,唯有假名,而无实体。《俱舍论》卷二十九:“总依诸蕴假施设有补特伽罗(我)……是假非实。”“如是一切无常有为,从众缘生,由思所造。”大乘学说不只否认五蕴和合体即“人我”的真实性,也否认五蕴本身的真实性,进一步发展为“法无我”的理论。《般若心经》:“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色 梵文Rūpa的意译。佛教用语。相当于物质的概念,但并非全指物质现象。《俱舍论》卷一:“变碍故名为色。”指一切能变坏,并且有质碍之事物。《百法明门论忠疏》:“质碍名色。”唯指具有不可入性之事物。(1)作为“五蕴”之一,称为“色蕴”,或与“心法”相对,称为色法。泛指“十二处”、“十八界”中的眼、耳、鼻、舌、身等五根,色、声、香、味、触等五境以及所谓无表色,故云:“色者唯五根、五境及无表。”(《俱舍论》卷一)其中“无表色”是一种精神现象。(2)作为“六境”、“十二处”、“十八界”之一的“色境”,简称为“色”,是专指“眼”所识别的对象言,范围较狭:“眼所取故名为色。”(《俱舍论》卷一)此种“色”又分为多种。《大乘五蕴论》分为三类:“显色”,颜色、明暗等;“形色”,长短、高下等;“表色”,人体伸屈坐卧等。


见 梵文Dṛṣṭi或Darṡan的意译。佛教用语。指对事物的见解。可释为思想、观点、主张、主义等。《大毗婆沙论》卷九十五说“见”有四义:观视(观察境界)、决度(形成判断)、坚执(固执己见)、深入(深化认识)。分正见、邪见、恶见等。佛教泛用时,指“错误”的见解。分类很多:(1)有见和无见,也称常见和断见,属于五见中的“边见”。(2)七见,七种错误的见解:邪见(否认因果理论)、我见(认为有我)、常见(执著身心常住)、断见(执著身心断灭)、戒盗见(也称戒禁取见,奉持“错误”的戒律)、果盗见(把通过错误的行为得到的结果看成是正确的)、疑见(怀疑佛教“真理”)。(3)十见,五见加上贪见、恚见、慢见、无明见、疑见。(4)非佛教的“外道”见解有四见、六十二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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