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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结婚需要什么材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5:09:25    

军人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共同材料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张两寸半身免冠照(三个月内)。

没有配偶和不是直系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声明书。

军人方的特殊材料

军官证、士兵证或文职干部证。

军人身份证。

部队出具的婚姻状况声明。

非军人方的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婚前检查合格证明。

离过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和一审判决书(已生效证明书)。

丧偶的需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

选择婚姻登记机关

可以选择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咨询所在部队和婚姻登记机关,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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