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收养限制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2:30:31    

收养人在申请收养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

收养人没有亲生子女、养子女或继子女。

有抚养教育能力:

收养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无特殊疾病:

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收养子女的疾病,如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年龄要求:

通常要求收养人年满30周岁,如果是夫妇,则双方都需达到此年龄。

年龄差:

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时,年龄差应超过40岁以上。

特殊情况下的年龄和子女数量限制可忽略:

例如收养自己的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以及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等。

收养人数限制:

一般情况下,无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时,这一限制可被忽略。

被收养人同意:

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时,需征得其本人同意。

送养人同意:

如有配偶,必须征得配偶的同意。

其他特殊情况:

例如收养继子女或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一些常规限制。

以上条件根据《民法典》和《收养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时还需参照当地的具体规定和程序。需要注意的是,收养程序和要求可能随时间和法律修订而有所变化,请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