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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和借条的区别 ,你真的知道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3-07-13 09:28:52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多多少少都会遇到向别人借钱或者被别人借钱的情况,但是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我们还是需要提高警剔,别一不小心被他人钻了法律的空子。借条与欠条虽说都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只有一字之差,但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点:


1、含义不同

借条是一种借款合同的凭证,相当于简化的借款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借贷关系。欠条是体现债权债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结算凭证。双方当事人之间关系不明确,如合同之债、侵权之债等。


2、法律证明力不同

借条的法律证明力大于欠条的法律证明力。


3、诉讼时效不同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应当在借款事实成立的20年内主张权利。未约定给付期限的欠条,债权人应当在欠条出具的次日起3年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通俗来说,在未明确约定还钱时间的前提下,借条20年内有效,欠条3年内有效。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把欠条写成借条的情况很多,结果当双方发生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时,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权益的实现带来诸多不必要的麻烦。



1.甲和乙关系非常好,乙向甲借了3万元应急,乙给甲打了一张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此后3年期内,乙一直没有还钱给甲,甲出于信任或朋友间难以启齿等原因,也没有向乙主张还钱,那么过了3年之后,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还钱,就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2.上述案例中,如果当初乙给甲打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款或还款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如果出借人甲过了3年以后再向借款人乙主张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在甲无间断追还未果的情况下,从借款之日起20年内,甲若向法院起诉乙要求还款,法院应当依法支持。


所以,借条与欠条,虽一字之差,但是导致的法律后果却截然不同。我们在生活当中不管是向别人借钱还是被别人借钱,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出具合适的相关凭证,以免最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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