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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廉租房怎么申请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8:19:55    

申请滁州市廉租房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申请条件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20元。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5平方米。

家庭成员具有市区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市区非农业常住居民户口5年以上(含5年)。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9200元(含19200元),人均财产低于50000元(含5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1120元(含21120元),人均财产低于55000元(含55000元)。

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申请程序

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所需材料

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以确保申请过程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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